▲因涉洩密而遭到起訴,馬英九:「處理關說被起訴,公理何在。」

如果不是黃世銘太過權謀,心中念念不忘,想拉當時的曾勇夫部長下台,想獲得主子馬英九的恩寵,也就沒有今天馬英九卸任後,遭台北地檢署依洩密罪起訴的案子發生。會這樣說,當然也有馬英九自己的罩門死穴,那就是王金平。兩人因為特偵組偵辦司法關說案而一拍即合,兩人都暗自竊喜,各有各的盤算;說是誰害了誰,還不如說都是自己害自己,但不知電動床馬是太過誠實要自保,抑或是太笨,不僅害了自己,更是讓黃世銘先中槍。

因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的因素,北檢在馬英九卸任後,根據民眾的告發,啟動偵辦馬在馬王政爭中的洩密刑事責任,其實在偵辦之初,本案因是法定本刑3年以下之罪,加上是民眾告發而沒有被害人,如果檢方偵結的結論是不起訴,將無從送高檢署再議而確定,先天上又有黃世銘洩密遭判有罪確定在前,早已種下馬會被起訴的命運。

背景是法學博士的馬英九,當年以總統身分到台北地檢署作證,並主動提供檢方關鍵的關說專案調查報告,這份證據讓黃世銘官司打的辛苦,搞不好黃世銘心中還可能萌生被馬英九出賣的念頭,最後導致黃總長遭判有罪確定。

北檢起訴卸任元首,讓原已平息的馬王政爭事件再度獲得加溫。2013年9月,特偵組以切勿錯過為由,廣發採訪簡訊召開記者會說明司法關說案,黃世銘萬萬沒想到原本一箭雙鵰之計,即可拉「勇伯」下台,又可幫主子除掉宿敵而宣示效忠,始料未及的是, 叫好不叫座遭致外界批評。幾天後,黃世銘親上火線說明,竟自爆曾赴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的始末,導致黃自己遭民眾到檢方告發洩密。

當時,司法圈內有人就分析黃世銘為何會自曝其短,自揭向馬總統報告的經過,目的是為了拉馬自保,冀望以總統可協調院際的憲法高度免除官司的風險,訴訟策略看似頗有權謀,但陸續接連引爆的監聽國會電話等醜聞,讓發球者頓時變得來不及接球。

馬作證時,將黃世銘給他的2份專案報告,內容包括「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收判行程表」、「各方通話時間內容」,以及監聽譯文等文件,主動提交給檢察官參考,意在展現自己配合調查的態度。但檢方調查發現,馬不僅將此事通知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,以及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的羅智強知悉,還在黃世銘交付的專案報告中畫紅線、加框註記,成了黃馬兩人被辦洩密的鐵證。



▲紅筆畫線註記案情,成為馬英九洩密的鐵證。

黃世銘在司法圈內被媒體喻為鐵漢,媒體把黃捧的高高的,黃自然有輕飄飄的感覺,自黃獲馬英九提名當上檢察總長後,因特偵組可辦的案件有限,竟自行解讀法院組職法關於特偵組的職掌,擴大可偵辦案件的範圍,還傳出搶地檢署案子的聲音。

說黃世銘權謀,是太高估他,熟識黃總長的圈內人大都是以偏執來形容黃,黃自認自己才是正義,猶如馬英九的自我感覺良好,如果有錯,都是大家對不起他電動床。馬王政爭沒鬥垮政敵,結果反而自己身陷官司之中,一個太偏執,一個太笨,但兩個人都捲入洩密官司。

馬英九迄今還在自認自台灣電動床工廠己是為了處理司法關說醜聞,不滿公理何在?但馬即使有充分的正當理由,也不代表他可以逾越行使總統職權應該遵守的憲法分際原則,這猶如在馬起訴後的另一面聲音,批判台北地檢署怎不處理司法關說案,須知,司法關說縱使成立,目前無法可罰,可處理的僅屬國會自律事項,這是兩回事,檢察官是根據告發而查辦馬有無刑責,要否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是立委的事,檢察官如何在處理本案時自己造法。

馬在政爭中的經典用語:「這不是關說,那什麼是關說」,具法學背景的馬總統難道不知切莫預斷,以及法治國家的無罪推定原則,如果台灣有司法關說罪,怎能僅憑監聽譯文的內容即下判斷,該不該讓被指控的所有當事人說說話,再經法庭交互詰問。對外遽下結論的指控關說,此種嚴重的程序瑕庛,對王金平、柯建銘、曾勇夫、陳守煌、林秀濤等當事人,又公平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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